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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法律/移民] 【OPT重磅信息】移民局放宽20年10月1日-21年5月1日OPT申请,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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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3-9 14:03:58 2109 0

橙橙橙橙 发表于 2021-3-9 14:03:58 |阅读模式

橙橙橙橙 楼主

2021-3-9 14:03:58

2月26日,移民局发布了一天基于不可抗力导致的OPT/OPT Extension申请滞后的针对性补救措施。

根据美国移民局官网表示:“美国移民局宣布了一些受I-765(EAD卡申请)延迟收到通知影响的外国学生的弹性政策,该补救措施仅适用于在2020年10月1日到2021年5月1日(含当天)之间收到的申请。美国移民局在为F-1学生发放I-765申请的收据时,由于锁箱的延期造成延误。这些延误是由于新冠限制、某些福利申请的申请数量大幅增加、邮政服务数量以及其他外部因素造成的。虽然我们已经在解决这个问题上取得了进展,但我们正在扩展以下灵活性,以帮助某些受延迟影响的OPT申请人。”

01
14个月OPT期间的可灵活操作性
按照移民法的规定,12个月的OPT必须在学业完成之后的14个月内完成。移民局在充分认识到由于各种叠加因素延误I-765申请收据的派发及批准从而导致OPT 12个月的实习期被极大缩减,从即日起,对于所有自2020年10月1日起至2021年5月1日止递交的申请,移民局在批准OPT时会给足12个月;对于已经拿到OPT批准少于12个月的申请人,可以要求移民局更正。


对此,移民局官网上还附上了更正EAD卡的网址:
https://www.uscis.gov/green-card/green-card-processes-and-procedures/employment-authorization-document

02
被拒后可重新申请
对于不幸被移民局拒绝接受的OPT 申请或者STEM OPT延期申请,移民局给出一定的补救方案,符合以下情形的申请人可以重新递交I-765申请:
1. 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5月1日(含当天)提交的原始申请;
2. 原始申请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被移民局收到,但申请被拒;
3. 重新递交不需要DSO签发新的I-20,只要最初移民局收到OPT申请之时,DSO签发的I-20仍然在30天的有效期,STEM OPT的I-20仍然在60 天的有效期;
4. 移民局最晚收到重新申请的时间不迟于2021年5月31日;
5. 重新递交申请一定附带移民局的拒绝信


03
签名缺失或签名错误问题处理
移民局重申对于签字或签字错误,移民局退卷的政策不变。但对于2020年10月1日到2021年5月1日(含当天)收到的材料,如果是漏签或者签错地方,原则上在审核期间不做否决处理,而是派发补件通知(RFE),给申请人修正的机会。



总的来讲,最新公布的OPT宽松政策,对于在2020年10月1日到2021年5月1日提交OPT/OPT Extension申请的留学生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。


以下是通知原文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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